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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九三学社福州市委员会
低碳产业是一种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一种经济模式,在节能减排指标约束和碳税、资源税等政策预期下,经济发展的低碳化已得到越来越多地区的推崇和倡导。2010年8月,国家发改委将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市定为发展低碳产业、建设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的试点。这表明,低碳经济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新坐标。
一、我市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
1、发展低碳经济是提高我市能源安全和保障能力的迫切要求
从资源禀赋看,我市属于能源资源贫乏地区,无油、无煤、无天然气,能源对外依存度高,是典型的能源输入性城市。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煤炭(含火电用煤)占76.8%,水电占8.9%,柴油占6%,汽油占4.8%,液化石油气占1.6%,燃料油占1.2%,风电仅占0.6%。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冶金、医药、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能源费用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等一些优质能源和清洁能源消耗比例偏低。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能源需求还将继续增长,特别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一大批电力、石化、钢铁等高耗能重化工业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必将加大对能源的需求,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问题将越发凸现出来。这就迫切要求发展低碳经济,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开发低碳或无碳能源,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降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石油、煤炭等能源的高度依赖,缓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能源需求量不断增长的问题。
2、发展低碳经济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
从我市情况看,尽管近年来我市环保工作已经取得较大的成绩,主要污染物排放连续实现“双降”,预计可完成我市“十一五”将二氧化硫削减20%,控制在8.29万吨内,化学需氧量削减5.1%,控制在5.18万吨之内的目标。但是,由于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正在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需求强劲,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仍将日益突出,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路子已难以延续。这就迫切要求发展低碳经济,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3、发展低碳经济是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
目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初中期,工业化仍以量的扩张为主,多数企业走的仍是粗放型外延式发展的路子。2009年我市工业能源消费量达1049.31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的465.23万吨标准煤增长了125.5%,超过同期工业增加值106.6%的增长速度,这表明近年来我市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能源高消费为支撑,经济结构仍属于高碳驱动型的经济。这种发展基础和条件不尽快改变,我市将陷入能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经济社会发展难以为继的困境之中。这就迫切需要发展低碳经济,突破资源保障和环境容量的瓶颈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存在的问题
1、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
与东南沿海的许多港口城市一样,我市充分发挥了沿海口岸线的资源优势,选择了以石化、钢铁、冶金等临港重化工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工业化进程所特有的产业结构,使我市高耗能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达42.9%,(“十一五”以来,冶金建材产业产值平均增长24.9%、石油化工产业产值平均增长21.2%、纺织化纤产业产值平均增长20.4%、电力能源产业产值平均增长17.7%),高能耗产业增长速度均高于全市工业17.5%的平均增速,产业结构重化特征十分明显。另外,具有低能耗、低碳特征的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2009年,我市高新技术产值为1355亿元,仅占工业产值34.3%,因此,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情况下,要降低GDP能源强度,实现产业结构从高碳向低碳转变困难巨大。
2、缺乏有效的低碳经济发展激励机制
尽管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一些鼓励节能和低碳发展的优惠政策,但是还存在着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技术推广资金不足,经济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相矛盾等等问题,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还面临诸多困难。
3、发展低碳经济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同时带来了高碳经济生活方式。对“现代化生活方式”的片面理解,导致了人们更多地享受电气化、自动化、机械化技术提供的便利和愉悦,依赖于与自然隔绝的人工环境系统和消耗大量能源、排放大量温室气体的动力技术系统。比如出行追求拥有小汽车,锻炼身体选择耗费电力的空调健身房等人工舒适环境,膳食越来越多地消费以耗能源、排温室气体为代价生产的畜禽肉类等食物。市民低碳意识有待唤醒,还需社会方方面面协同推进,共同努力。
三、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
当前,福州正处于跨越发展时期,将低碳发展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大力发展以低污染、低排放、高效能为特征的低碳经济,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因此,我们应当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转变发展方式,抓好低碳产业发展、低碳技术开发应用、低碳型消费推广,带动能源结构、消费结构、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向低碳转型,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1、优化能源结构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替代煤炭石化能源是未来能源发展趋势,提高核能、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构成中的比重,可以在保障能源供给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因此要做好能源发展长期战略规划,重点发展以核电、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和风能、太阳能、水电、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努力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全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构建多样、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体系。在注重开发新能源的同时,要把能源结构的调整与提高能源效率的方法相结合,采用低碳技术、节能技术和减排技术,努力提高现有能源体系的整体效率。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加快建立节能型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商贸流通、中介服务等低能耗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减少经济发展对工业增长尤其是高耗能行业的过度依赖。加快推动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现代制造业和现代都市工业优化升级,培育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形成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二是推动传统产业向低碳型产业转变。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纺织、建材、食品、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提升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水平,促进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发展,产业低碳化发展。要发挥技术节能的主导作用,以节能减排为抓手,大力推进智能电网、余热锅炉、清洁煤发电和清洁煤等技术的应用,抓好有色、建材、化工、医药、轻纺等行业的燃煤工业锅炉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三是优化产业项目投资结构。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实行新增项目低碳化。优先引进和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光伏太阳能、LED节能灯、新能源汽车等高附加值、低能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利用税收的杠杆调节和差别电价等措施,对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进行限制发展,关、停、并、转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坚决淘汰钢铁、建材(石板材)、冶金、化工、造纸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3、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单位GDP能耗大的重要原因是产业集中度不高,没有真正形成分工协作、有机联系的产业组织链条。因此要有目的地引导资源、能源、技术、工艺上有内在联系的冶金、电力、石化、化工、建材等耗能企业集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能源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通过集约使用土地,共同使用基础设施,开展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废弃物交换利用、水资源逐级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资源能源综合循环使用和清洁生产。
4、强化科技支撑
低碳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的研发、储备和产业化。因此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为推进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加大对低碳技术的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落实国家有关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对自主创新的节能降耗高新技术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并给予税收等政策扶持,对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和个人申请节能降耗新产品专利减免相关费用。要加快低碳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制定用能等级划分、节能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标准,以及主要耗能产品、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和各类民用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加强低碳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实施陶瓷企业改燃气降耗减排、电力企业烟气脱硫改造、绿色照明等重点工程。鼓励企业通过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注册,争取获得更多的资金及技术支持。
5、用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
一是优化中心区城市功能,合理配置中心城区的城市就业、居住、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减少不必要的交通需求。合理控制城市开发强度,走出现代化城市以 “高楼林立”为标准的误区,减少热岛效应。控制闽江、乌龙江两岸高层建筑布局,改善城市的通风条件,降低空调等生活能耗。
二是倡导建设生态景观,限建高耗电能的人工瀑布、喷泉、夜景等景观,多营造有利于户外健身、增氧、减少热岛效应的树林绿荫地。重视城市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增加绿量和碳汇。加大湿地保护和内河污染治理力度,修复退化水环境生态功能,改善城市呼吸系统。
三是大力推广低碳建筑。认真贯彻国家“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指导意见”,将低碳理念引入建筑设计规范,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如采用可再生能源、自然通风采光、新型节能墙体材料以及太阳能、节能电器、智能控制等技术。有计划地对政府机关、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开展空调、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在政府机关、学校、宾馆饭店、商厦超市、大型工矿企业、车站、城市景观照明中推广太阳能路灯和LED灯等高效照明产品。积极促进建筑业与太阳能产业的融合,设计和建造富有景观美的太阳能屋顶和光能利用建筑。
四是优先发展低碳交通。要从交通组织的高效化、出行方式的公交化、交通能源的低碳化等方面构建城市低碳公共交通系统,努力提高交通服务效率,削减无效碳排放。大力发展混合动力、天然气车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鼓励居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发展城市自行车租借系统,完善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系统,促进机动车减排。
6、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一是制定低碳发展规划。结合福州环境资源容量和经济发展需求以及“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发展低碳经济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确立福州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途径以及重点支持的优先领域和重大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各行业和企业的低碳经济实践活动提供依据和方向。要组织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碳排放强度评价,制定低碳经济的统计和GDP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将GDP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指标作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引导指标和各地、各行业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保证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二是加强低碳理念宣传。建立政府、媒体、企业与公众相结合的宣传机制,广泛开展低碳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介,以及“3·12”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9·22”国际无车日及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日,广泛宣传普及低碳经济知识,唤起公民关爱自然、关爱生命、关爱地球意识,形成良好的发展低碳经济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同时,要把低碳教育列入干部培训和国民教育内容,促进干部将低碳知识运用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具体决策和工作中。开展各种创建活动,拓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潜移默化公众的“低碳”意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结合创建绿色校园,在中小学中开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教育,组织学生参与低碳经济社会实践活动,从小培养青少年节约、环保等低碳意识。
三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公众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是实现向低碳发展方式转变的社会基础,它对生产技术创新、企业生产和储藏运输等生产活动向低碳化方向转变具有引导和推动作用。因此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把低碳消费作为一种社会公德,引导、规范和制约社会公众行为,使广大公众了解低碳经济发展的好处,增强公众节能减排、低碳消费的理念。要倡导健康文明和适度的消费方式,淡化“面子消费”意识,戒除“奢侈消费”偏好,提倡节俭理性的低碳生活方式,减少日常“便利消费”,如在餐饮、住宿等行业中逐步减少、取消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使用可回收、可再利用的布袋子、菜篮子、饭盒子等对环境友好的产品,选购、使用低污染低消耗的生态洗涤剂、节能家电、小排量、低排放汽车。发挥政府的带头示范作用,建立政府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节能认证制度,优先采购节能和环保标志产品,推广使用节能型灯具、高效节电新光源和节电控制装置。加强对公款消费行为监管,完善消费制度,注意节水、节电、节纸、节油,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实行低碳行政。
四是完善引导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起低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促进节能的角度出发,对可再生能源、节约能源的新产品、降低能耗的新工艺等,在土地配套、减免税收、财政补贴、政府采购、信贷等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注:本文系市政协常委、社市委专职副主委吴茗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大会发言材料。由向波负责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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