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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特别是 2004年 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我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以来,我市积极探索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机制和举措,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激励政策,在知识产权产出数量和质量、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创新体系建设,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专家组的肯定,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市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激励、促进作用正在逐步显现。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国内其他先进省会城市以及我省的厦门、泉州相比,我市在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福州作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省委要求福州在各项工作上都要“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知识产权工作也应走在全省的前头。因此我市应当在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的基础上,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从新的高度、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工作,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带动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1 、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力度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意识,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技术创新、转移和扩散的重要法律制度,已成为决定地区生产力、企业竞争力、产品高附加值的重要因素和手段。我们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科普设施,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围绕知识产权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全面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组织、人事、教育部门要结合“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在党校、行政学院、大专院校及中小学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或讲座,举办有关培训班或研讨会,把知识产权知识纳入普法教育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以及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宣传的受众面,努力营造有利于创造、应用、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让保护知识产权和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2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一是完善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联动工作机制,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从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舆论环境、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共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我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十分薄弱,市知 识产权局作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目前只是市科技局下属的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仅有 6人,远低于全国省会城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级别和平均编制人数。这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薄弱局面如不尽快改变,我市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将无法实现。因此,我市应加快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其工作职能,在人员、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建议将市知识产权局升格扩编,增设知识产权执法队。同时,要加快推进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形成知识产权工作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局面。
3 、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企业试点示范工作。根据我市 产业结构 ,选择一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进行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带动作用强、主营业务和核心作用突出的专利密集型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通过试点引导、支持企业尽快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把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工作纳入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纳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范畴,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引进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和运用知识产权规则能力,促进专利战略与经营战略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大力推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福州高校和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鼓励和推动在榕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市场或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项目对接与转移。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发技术关联度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促进企业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经济、科技、财税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做大做强,在计划安排和经费投入上对专利成果产业化予以重点倾斜,鼓励和引导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资金、民间资金等各类资金向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投入。
三是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鼓励企业主动地把自己的核心技术、关键设备、拳头产品、新产品采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作为商业秘密等法律规定的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品牌,以品牌战略带动自主创新,以自主创新支撑品牌战略。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运用专利集合提升技术标准,促进企业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是资助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科技专利技术和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合作开发生产等形式,引进国内外高科技专利技术和产品,弥补我市大项目、好项目少的现状,改善我市产品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4 、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转化环境
一是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经济、文化生活的全过程,摆上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体制改革、机制完善、政策扶持、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的转变。
二是加强宏观指导,强化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抓紧制定并实施我市知识产权战略,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实施效益和知识产权工作及保护状况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部门绩效考核体系,融入到各项管理工作之中。经济、科技、人事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高新技术企业 (项目 )认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担保资金使用和科技进步奖评审、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和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安排。
四是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激励制度。设立市政府专利奖(等同福州市科技进步奖),激励、调动企业和科技人员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增加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优化专利资助激励政策,重点向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涉外专利以及单位职务发明倾斜,对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专利给予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维护补贴。积极鼓励争创驰名 (著名 )商标, 对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举报假冒、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引导企业进行品牌经营。
五是激发和推动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工会、科协、教育等部门要经常组织技术革新、创造发明、创新大赛等评比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踊跃参加发明创造活动。教育部门对获得专利权的中小学生,在中招时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在高招时积极向有关院校推荐。
5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等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机构,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二是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法律人员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业务精通,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能满足市场需要的知识产权服务队伍。三是积极培育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建立专利孵化园,推动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四是加强对专利代理等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营造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与企业的沟通渠道,逐步形成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机制。六是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构筑集专利、商标、版权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共享。七是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时掌握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建议今后安排的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先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状态和专利技术检索、评价等程序后,再提交到有关部门立项实施,以保证技术先进性和免遭侵权的诉讼。
6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修改和完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制定在科技、经济、外经、外贸、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为鼓励自主创新和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二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我市专利、商标、版权、文化、质监和公检法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协作力度,逐步建立起跨地区、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发挥行业协会沟通、协调、自律的效能,帮助企业运用司法、行政两个保护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和保护创新成果。四是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范围,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记录到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政府机关要模范遵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使用正版软件。五是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和规范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好生产、科研、商品流通、技术贸易、作品创作和传播等重要环节,以及科技园区、大型展会、技术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仿制、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营造投资和技术创新环境的作用。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福州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迫切需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增强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福州市今后又快又好发展的内涵所在、动力所在、希望所在。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新环境,福州一定会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的知识产权强市,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7年2月6日,吴茗副主委在市政协大会上代表社市委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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