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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边远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条件
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九三学社福州市委员会
(2003年12月30日)
农村义务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基础,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奠基工程,涉及到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在农村发展中具有“重中之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整体上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今后农村普及义务教育的对象主要是贫困、边远地区以及一些特殊的不利人群,任务将更加艰巨。
我市现有乡镇158个,其中有约1/7乡镇地处边远山区、海岛,距离县(区)所在地车程均在1小时以上。这些边远地区人口分散,经济相对欠发达,教育基础设施薄弱,义务教育条件仍然比较落后。仅以小学为例,这些乡镇中,教师数在5人以下的学校有完小1326所,初小744所,在校学生3.2万人,约占这些地区小学生总数的八分之一。改善边远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条件,对于巩固农村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和促进我市农村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具有特殊重大的意义。
根据我们的调研,当前我市边远地区义务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农村教育投入不足。拖欠教育经费尤其是生均公用经费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是比较突出。2002年,一些县(市)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的只有2.4元/年*生,一般为5元/年*生;中学最低仅10.6元/年*生,一般在15~20元/年*生。个别边远地区学校多年来生均公用经费为零投入。到去年底,八县(市)拖欠生均公用经费达5000多万元。另外,近年来农村被“统筹”的中小学预算外资金也有5000多万元。由于生均公用经费投入缺口大,加上“两基”欠债及危改欠债,许多农村学校负担沉重,学校管理薄弱,以至难以正常运转。有的边远学校不但谈不上专用教室、外语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的必备条件,甚至连教师上课的粉笔和批改作业的圆珠笔芯供应也成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如未能建立强有力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将面临经费困难,而边远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资金保障问题也将更为突出。
2、农村学校师资流失。我市不少农村学校教师收入比城区同资历教师低,除了基本工资以外,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班主任津贴等政策性福利普遍不能得到完全保障。边远地区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超课时工作、交通不便、职称评定难、子女教育难、年轻教师找对象难、培训进修机会少等是他们经常反映的问题。由于城乡差别大,不少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千方百计通过各种途径调往城镇及农村平原学校,造成一方面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主科如英语、数学、信息教师更是奇缺,另一方面城镇及近郊学校教师人满为患,人浮于事。以福州附近某县为例,某山区中学教师编制73人,现实际在岗仅57人,其中大部分教师教龄不到3年,仅2002年秋季该校就调走35名教师,而同县的一所平原学校学生仅300多人,教师却有70人,其中仅体育教师就达18名。
3、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偏少。我市边远农村地区地广人稀,校点分散,班生规模小,办学困难。现行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不符合农村教育实际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偏少。边远地区农村学校教师负担重,不少教师跨学科、跨年级授课,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
4、城乡教育质量差异扩大。由于师资不足、资深教师流失,加上学校经费普遍不足,教师缺乏必要的进修培训,学校师资力量薄弱,教师队伍素质偏低,学科带头人匮乏,边远农村地区学校教育质量难以提高。有的学科如英语、信息技术的开课率很低。学生单科、全科合格率偏低,中考成绩不理想,与城镇、平原地区的教育质量差距扩大。近年八县(市)中考全科学业及格率比福州市约低3.5%。有的乡镇辍学率出现反弹,个别学校初中生辍学率高达5%。
5、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进展缓慢。集中办学是解决边远农村地区普及义务教育问题的一条成功经验。但由于资金、师资编制、寄宿校舍条件、交通等诸多问题,不少地方家长积极性不高,学校也存在畏难情绪,撤点并校工作进展缓慢。
6、边远地区农村校舍危房问题仍然存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难点在农村边远地区。农村要发展,城乡差距要缩小,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关键。农村边远地区整体教育基础薄弱,人均受教育年限偏低,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办学条件较差,需要我们给予更大的帮助,提供更多的教育关怀。为此,我们建议:
1、贯彻义务教育法规,严格考核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高度重视,今年召开了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对加快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积极依法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今年多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有关问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农村义务教育考核体系,将教育经费拖欠、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控辍率、学校危房率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在干部管理上,建议将乡镇干部提拔与本地教育工作业绩挂钩。根据《义务教育法》,参照厦门市的做法,尽快制定出台我市《教育督导条例》,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强化“督政”、“督学”职能。
2、确保教育投入,建立教育专户。必须始终坚持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政府的首要责任和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确保税费改革后对边远地区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增长。为缩小城乡教育质量差距,市财政应对边远地区农村学校教育经费的投入实行倾斜政策,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根据今年8月省长办公会议要求,尽快建立设立我市教育专户,统一管理中小学预算外资金。市财政、教育部门应根据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尽快出台与我市现阶段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督促各级政府做好教育费用清欠工作,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市、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审计力度。
3、落实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应全面落实边远地区农村教师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班主任津贴等政策性福利待遇,并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子女就学、交通补贴、建立家庭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或提供便利,使得在这些学校任教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得到大幅度提高。各级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将教师培训费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列入财政预算内,保证教师继续再教育费用的落实。坚决稳定教师队伍,对领导干部随意调动教师的行为,要予以查处。
4、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实行城镇平原地区与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之间对口帮扶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尤其是贫困边远地区学校任教,鼓励和支持自愿者到边远地区支教。努力缩小义务教育的城乡差距与校际差距。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帮扶效果的落实和考核工作,制订“支教”校长和教师工作责任制,并予以认真考核。
5、因地制宜推进集中办学,合理调整教师编制。要根据我市边远地区农村的实际,既要积极推进集中办学,也要适当增加边远地区农村教师编制。市政府应将小学布局调整的专项补助资金向边远地区倾斜,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后勤人员。要总结集中办学的先进经验,建立示范学校。对暂时无法撤点并校的小规模学校、初小校及单双人校,实行按班定编或单独列编。对一些缺编学校,可按满编拨给经费,由这些学校自主聘任代课教师。
(2003年12月30日,陈宁主委在市政协大会上代表社市委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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