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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珍惜资源 理顺体制 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九三学社福州市委员会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命脉,水资源问题也是当前人类社会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和传统观念相反,我市水资源有限。目前我市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与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已难以应对新世纪初日趋严峻的水问题的挑战。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理顺水资源的管理体制,是实现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我市水资源的潜在危机
传统观念认为,我市雨量丰沛、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1.《1999年福建省水资源公报》表明,我市水资源总量为108.2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92.2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1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只有1705立方米,低于全省人均水资源量3846立方米的水平。按国际统一标准,从水资源绝对总量上看,我市属于“水资源紧张区”。
2. 我市各类用水以地表水源为主。在我市92亿多立方米的地表水资源中,占大量的是难以利用的过境水。如汛期闽江和小河流的洪水都是“一泻千里”,直流入海,滞留湖库的水量仅占很少比例,实际可利用水资源数量相对不多。此外,全市中小型水库386座,病险水库占20%,水资源保蓄能力并不乐观。
3.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福州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报告》表明,福州市工农业及城镇全年用水总量现已达25.22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12.7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0.4%。预计全市工农业和城镇生活用水2010年为27.55亿立方米,2030年为48.14亿立方米,需求数量巨大。
4. 地区水资源分布不平衡。全市耕地面积218万亩,其中缺水面积71万亩,占总量的33%。全市尚有180多万人口存在饮用水困难。目前,平潭、福清、连江、罗源等沿海地区和部分山区在贫水年和枯水期已出现较严重的干旱缺水。如2000年平潭县唯一的饮用水源36脚湖的水位一度降到死水位以下2.65米,平潭城关几乎断水。
5. 由于污水处理能力有限,大量未经处理或未达标的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排入水体,污染河流、湖库和地下水,造成局部水资源可用性下降甚至丧失,出现了相对于“水量性缺水”的所谓“水质性缺水”现象。如闽江和敖江部分河段、城区内河,以及福清龙江等河流多项指标超过国家地面水标准相应水质标准,水环境恶化,加剧了水资源的紧缺程度。
二、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市水资源紧张,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上也存在诸多问题。
1. 受水资源丰富的传统观念误导,我市市民普遍缺乏节水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用水浪费现象十分突出。和其他城市相比,目前我市城市水价相对而言偏低,而有关用水设计定额偏高。一些工厂企业使用的设备老化、工艺落后,水的重复利用率很低。农业灌溉依然采用落后的大水漫灌、串灌技术,有效利用率仅为40%。
2. 由于水法制观念缺乏,一些人把江河视为天然的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在闽江河道上非法采砂、乱设碍洪建筑物、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弃土随意排放、倾倒入河等现象仍经常发生,严重威胁江河防洪、沿岸堤坝和北港桥梁及南港水质等的安全。如前几年由于采砂管理不规范,闽江北港非法采砂严重,导致南、北港分流比严重失衡,造成闽江“南港淤、北港冲”的状况至今仍难以改变。
3.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发展较快,但水资源流域规划和水环境保护规划滞后。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忽视了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个别地方甚至以牺牲水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利益,造成部分地区水量性缺水或水质性缺水,有的地区两种类型的缺水现象都很突出,严重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 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市在水资源开发与管理上形成了城乡分离、条块分割、部门分治、政出多门的体制,水利、建设、环保、城市执法等部门分割管理水资源循环的各个环节。如供水、温泉、污水处理由建设部门管理,城市水源、水质由环保部门监测,内河河道由城市执法部门管理,防洪排涝由水利部门负责。在这种“多龙管水”体制下,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节水和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理和污水回用。这种分割管理的体制制约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使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统一调度不能有效实施、水行政执法和正常监督管理不能有效开展,使供水部门对水资源时空变化和水质受污染状况难以把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难以统筹,也使许多中小型水利工程开发建设不能发挥综合效益。它破坏了水资源的流域性和完整性,并且无法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建立从供水、排水到污水处理回用的合理价格体系和经济调节机制,更谈不上统筹解决洪涝灾害、干旱缺水和水环境恶化问题。
三、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的建议
针对我市水资源状况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树立水资源忧患观念,通过加强宣传教育,采取激励机制,建立节水型可持续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应转变“水从天上来”、“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陈旧观念,增强水的危机意识,使依法治水、用水、节水、管水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建立和完善水价激励机制,如规定用水的最高限额,超额用水以累进制加收惩罚性水价等。充分发挥各类水工程作用,提高用水效率。科学节水,积极鼓励和推广实用的节水器具与方法。
2.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全市水源保护、供水、工农业及生活用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水资源调配等进行统筹规划,按照水资源承载能力调整产业和区域发展布局,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改善城乡生态系统。首先要编制好全市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为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其次,应着手制定丰水期、枯水期的水量调配方案,研究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矛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全市城乡各类用水的可持续供给能力。
3.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水资源的法律和法规,加速推进本地区水资源管理法制建设。尽快制定有利于我市水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和规范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水资源执法力度,努力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使水资源充分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 理顺水资源开发与管理体制,成立我市水资源统一管理机构或水务管理局,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克服由于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弊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几年来,我国已成功实施对黄河等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调度,对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也提出“要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改革水的管理体制。”截止2002年3月底,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9个单位成立水务局或实施水务统一管理,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单元的42%。上海、深圳、武汉等重要城市都成立了水务局。我省目前有18个县区成立了水务局。
理顺水资源的管理体制,实行涉水事务的一体化管理,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采取的一种水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利用和科学保护的先进管理模式。当前来看,理顺我市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关键在于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理顺我市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消除因部门利益驱动而产生的阻力,协调理顺水利与建设、内河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关系,协调理顺管理部门与涉水企业的关系。可以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先易后难、分类推进、先县级市后中心城区的办法,逐步实现我市水资源统一管理。
5. 建立开放的水务投融资机制。水资源开发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往往耗资巨大。一些涉水工程如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建设项目,仅靠单一的政府投资体制远远不够。要运用经营城市的模式,尽快建立与市场接轨的多元投融资体制,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实施“谁污染、谁治理,谁用水、谁花钱”的政策,“以水养水”,解决资金来源。应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向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同时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风险补偿基金办法等,保证投资回报。积极探索发行建设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加大水污染处理等工程的资金投入。
21世纪是“水的世纪”。我们应当正视我市水资源不足的问题,改变当前粗放型的水资源利用方式,理顺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体制,实现我市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2年12月4日兰仰金副主委代表社市委在市政协十届一次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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